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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樊家油田林东馆陶组局部高效注采完善工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2)地理位置:滨州市滨城区
(3)联系人:高玉岭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林樊家油田林东馆陶组局部高效注采完善工程
(2)项目简介:林东块1986年投入开发,1987年采用正方形反九点注采开发,2010年实施平面加密调整后,动态注采井网完善,区块开发形势变好。目前受套破井影响局部注采井网不完善,储量控制程度较差,失控水驱储量为122×104t,剩余油富集,具有平面完善的价值和需求,从而确立了该区的方案编制。
为此,滨南采油厂决定实施林樊家油田林东馆陶组局部高效注采完善工程。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陈翠玲、徐飞
2)调查时间:2017年1月18日
3)陪同人:张雪明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吴佳东、陈延芳
2)采样时间:2017.2.2~4
3)陪同人:张雪明
(3)检测
1)检测人:冯巧、韩廷玉、刘新娃
2)检测时间:2017.2.2~6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原油、非甲烷总烃、甲烷、戊烷、正己烷、正庚烷、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石油和天然气”中的“石油开采”,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油井,拟建项目涉及区块伴生气中不含硫化氢,井场及计量站加热炉均以伴生气为燃料,采油工巡检、取样等作业过程中会接触到原油、非甲烷总烃、戊烷、正己烷、正庚烷、一氧化碳等,该项目设备设施室外布置,通风良好,有害不易蓄积。化验工化验原油含水,会接触到原油、非甲烷总烃、苯、溶剂汽油等,类比检测结果均低于接触限值,拟建项目新建2口油井,职业病危害因素接害情况变化不明显。因此,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根据《关于印发《原油含水化验室职业卫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采油管理一区通风柜应改造为上下推拉式。
2)职业卫生管理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十条,滨南采油厂应当在采油管理一区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化验室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滨南采油厂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拟建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胜利油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胜油HSE[2012]21号)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采油管理一区北化验室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按照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建议通过报告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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