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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胜三区 东三1(2)层水平井热采调整产能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
(3)联系人:岩征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胜三区东三1(2)层水平井热采调整产能建设工程
(2)项目简介:胜三区隶属于胜利采油厂采油管理六区、管理七区管辖,主力含油层系东三段1砂组2小层,位于东营市垦利县境内。胜三区周边已建成完善的油气集输系统,开采多年地层压力出现明显下,现急需做出产能调整。胜利采油厂为提高胜三区原油采收率,决定实施胜三区东三1(2)层水平井热采调整产能建设工程。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邵桂超
2)调查时间:2016.3.4
3)陪同人:王威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孟祥露、陈延芳、顾涛、连利燕、王丹丹、汤华萍
2)采样时间:2016.3.23~3.25
3)陪同人:王威
(3)检测
1)检测人:蔡蓓蓓、韩廷玉、冯巧、秦翠翠
2)检测时间:2016.3.27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①化学因素:原油、甲烷、非甲烷总烃、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②物理因素:工频电场。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经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在对需整改的设备、设施、场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完成整改后,在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完善,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合格,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中国石化劳动保护费用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66号)第4.3条,采油管理六区、七区应做好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进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100%正确使用。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胜利采油厂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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