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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三区坨11北沙二1-7单元综合调整产能建设工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
(3)联系人:岩征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胜三区坨11北沙二1-7单元综合调整产能建设工程
(2)项目简介:胜三区坨11北沙二1-7单元位于胜坨油田胜三区东南部。目前已建总井43口,其中采油井数23口,注水井数20口。区块内建有3411、3511等8座计量站、集输管线及坨二、坨三联合站等地面设施。坨二联合站始建于1989年,目前实际处理液量27000m3/d,坨三联合站于1965年建成投产,目前实际处理液量3.7×104m3/d。本区附近有胜六和胜八注水站,其担负着坨11北沙二1-7单元的注水任务。目前两注水站已实现连通,剩余注水能力8000m3/d。
但由于流程设计不充分、注水干线及集输干线腐蚀穿孔严重,影响了该区块原油的开发生产。为保证胜三区坨11北沙二1-7单元综合调整产能建设工程原油开采、原油集输及注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急需对胜三区坨11北沙二1-7单元区域进行综合性治理。
该项目采用成熟的集输、设备和材料,保证原有生产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投资、提高胜利采油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陈翠玲、徐飞
2)调查时间:2016.2.27
3)陪同人:王威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连丽艳、汤华萍、顾涛、王巧平
2)采样时间:2016.4.8-10
3)陪同人:王威
(3)检测
1)检测人:秦翠翠、蔡蓓蓓
2)检测时间:2016.4.11-12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①化学有害因素:原油、甲烷、非甲烷总烃、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②物理因素:工频电场。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该项目属于石油开采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须按照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经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在对需整改的设备、设施、场所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完成整改后,在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完善,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合格,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胜利采油厂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卫生档案。
2)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中国石化劳动保护费用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766号)第4.3条,采油管理六区、七区应做好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进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100%正确使用。
3)承包商作业
该项目在检维修作业、生产运行及维护保养作业存在承包商作业的环节,承包商的职业卫生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560号)的规定执行。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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