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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总厂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 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1)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2)地理位置: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3)联系人:李洪滨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项目名称: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国V质量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简介:石化总厂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产品质量满足国IV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汽油质量升级目标,石化总厂仅依靠现有装置无法实现汽油质量升级到国V标准的目标。
对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进行改造,改造预分馏塔、循环氢脱硫塔及汽提塔;新建汽提塔1座、反应器1座、反应进料加热炉1台及空冷、机泵设备若干。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
1)调查人:程燕、刘美丽
2)调查时间:2014年11月14日
3)陪同人:陈连军
(2)现场采样:
1)采样人:王巧平、冯巧、顾涛、陈延芳、韩廷玉、王丹丹、秦翠翠、连利燕
2)采样时间:2014.11.21-11.23
3)陪同人:陈连军
(3)检测
1)检测人:韩廷玉、刘新娃
2)检测时间:2014.11.24-11.26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硫化氢、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氨、一氧化碳、N-甲基二乙醇胺、二硫化二甲基、噪声、高温等。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生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设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建议一并实施和逐条落实,预计竣工投产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职工配备的自吸过滤式防毒半面罩统一配备3M 6006滤毒盒,根据使用情况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换;加强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确保副操采样时佩戴护目镜。
2)应急救援
补充固定式硫化氢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补充喷淋洗眼器并注意其冬季保温。
3)职业卫生管理
该项目试运行前,车间应针对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
办公区域和工作场所应设置公告栏,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内容进行告知。
在相关装置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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